编者按:2019年8月31日~9月4日,一年一度的欧洲心脏病学学会年会(ESC 2019)在“浪漫之都”法国-巴黎顺利召开。此次大会上,意大利米兰大学Alberto CATAPANO教授围绕2019版血脂异常管理指南阐述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要点。
意大利米兰大学 Alberto CATAPANO教授
风险评估要点
在健康人群中,高脂血症是冠状动脉疾病(CVD)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血脂筛查是危险因素筛查的项目之一,通常认为,年龄在40岁以上的男性和50岁以上的女性应将血脂筛查作为常规项目。
对于个体而言,一旦出现CVD高危或极高危的情况,无需进行任何危险因素评估,而应立即对所有危险因素进行审视。这一点对于已出现CVD、糖尿病、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慢性肾病、冠状动脉钙化评分>100分或Lp(a)猛增的人群尤为重要,必须严格执行。
医生必须明确,现有的临床评估体系均相对粗放,需要遵照质量声明文件执行。如果医生发现指南中没有提及的危险因素,应将其录入相关电子风险评估体系,如HeartScore等。
指南对与患者总体风险的评估允许一定的灵活性存在,即如果对其中某个危险因素对控制难以达标,可采取对另一危险因素更为严格控制的方式,这能进一步降低危险程度。
危险分级
2019版ESC血脂异常管理指南将患者的心血管危险等级分为极高危、高危、中危和低危4个级别。
极高危人群:临床或影像学明确证实的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人群、确诊ASCVD包括既往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血运重建(PCI、CABG和其他动脉血运重建术)、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外周动脉疾病[影像学明确证实的ASCVD包括已知可预测临床事件的结果,如冠脉造影或CT扫描(多支冠脉病变伴两支主要心外膜动脉有>50%狭窄)或颈动脉超声显示明显斑块];伴靶器官损害、≥3个主要危险因素的糖尿病,或长病程(>20年)早发性T1DM人群; 重度慢性肾脏病人群(eGFR<30 ml/min/1.73 m2);10年致死性CVD风险计算SCORE≥10%的人群;伴有ASCVD或另一个主要危险因素的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FH)人群。
高危人群:各单一危险因素显著增加,尤其是甘油三酯>8 mmol/L(310 mg/dL)、LDL-C>4.9 mmol/L(190 mg/dl)或血压≥180/110 mm Hg的人群;不合并其他危险因素的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人群;无靶器官损害、糖尿病病程≥10年或合并其他危险因素的糖尿病人群;中度慢性肾病人群(eGFR:30~59 ml/min/1.73 m2);10年期CVD总风险评分为5%~10%的人群。
中危人群:不合并其他危险因素、年轻(T1DM<35岁,T2DM<50岁)且病程<10年的糖尿病人群;十年期CVD总风险评分为1%~5%的人群。
低危人群:十年期CVD总风险评分1%以下的人群。
LDL-C治疗目标
不同危险级别的人群,LDL-C控制目标不同:
极高危人群:二级预防建议将在基线LDL-C水平上降低≥ 50%并将LDL-C控制在<1.4 mmol/L(<55 mg/dl)(I,A);对于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极高危人群,一级预防建议 在基线LDL-C水平上降低≥ 50%并将LDL-C控制在<1.4 mmol/L(<55 mg/dl)(I,C);对于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极高危人群,一级预防建议在基线LDL-C水平上降低≥50%并将LDL-C水平控制在<1.4 mmol/L(<55 mg/dl)(IIa,C);已经接受最大耐受剂量他汀治疗的极高危ASCVD人群,若 2 年内再发血管事件(可与第一次事件不同),应考虑将 LDL-C降至<1.0 mmol/L(40 mg/dl)(IIb,B)。
高危人群:建议在基线LDL-C水平上降低≥ 50%并将LDL-C水平控制在<1.8 mmol/L(<70 mg/dl)(I,A)。
中危人群:建议将LDL-C控制在<2.6 mmol/L(100 mg/dl)(IIa,A)。
低危人群:建议将LDL-C控制在<3.0 mmol/L(116 mg/dl)(II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