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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2010]山穷水尽还是柳暗花明——起搏治疗心房颤动的新曙光郭继鸿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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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结果 令人失望
科学常在坎坷而崎岖的道路上向前发展,在起搏治疗房颤的研究大潮中,相继有多项临床研究终点是验证其疗效,但结果却不尽人意,除少数几项研究表明其有效外,大规模的随机研究未能证实其有治疗房颤的有益作用,这些结果不仅能扼杀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热情,还能断送这一治疗技术的发展前程。
预防房颤的起搏功能主要用来减少房早和停搏,这些研究表明,尽管抗房颤的功能能明显减少房早,却不能预防房颤的再次复发。与射频消融房颤的联合治疗中,射频消融打断房室结传导后给予的抗房颤起搏治疗中,不论对房颤的首次复发、是房颤的负荷、还是进展为慢性房颤等方面,均与一般起搏治疗无差别。
预防房颤的另一个起搏功能是保持较高频率的心房起搏,当连续感知2次自主心房P波后能自动增加心房起搏频率而预防房颤,这一特殊抗房颤功能可引起病人心悸等不适感,并有发生心动过速性心肌病的潜在风险。此外,快速心房起搏伴有的高比例心室起搏的不良作用,能够抵消超速心房起搏带来的潜在好处。
西班牙Mont等报告的多中心研究表明,终止房性心动过速的起搏程序也未能获得减少房颤复发的益处。总之,多项研究结果未能证实其在预防房颤的治疗中获益。
这些令人失望的循证医学的研究结果,使2008年ACC/AHA和HRS心律失常的心脏起搏治疗指南中,将起搏器预防房颤的治疗适应证降为Ⅲ类,属于禁忌证。
循证研究 也有瑕疵
近期证实,上述这些大规模的随机研究中混杂了大量可以消弱这些特殊功能抗房颤作用的因素,进而得到了不恰当结论。
⑴心房感知障碍:起搏器心房感知功能正常与否不仅是房颤检出的关键环节,也是抗房颤特殊功能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上述循证研究中不少患者起搏器植入后存在着心房感知障碍,这能明显影响研究结果。一项研究的入选病例中,竟有46%的患者起搏器心房感知不良,大大降低了房颤的检出率。
⑵随访时间短:上述循证研究的随访时间多为3~6个月,较短的随访时间能够影响治疗有效性及患者获益的评估。
⑶未设洗脱期:很多患者随机入组后(16%~45%)未再发生房颤,使循证研究的有效样本量减少,消弱了研究对这一问题的证明力度。
⑷心室起搏较高:研究中起搏参数的设置不当能引起比例较高的心室起搏,部分抵消起搏预防房颤的益处。
⑸缺乏个体化治疗:房颤是一种综合疾病,多种因素可影响房颤的发生,此外,抗房颤的多种特殊功是针对不同房颤患者电生理特点设计的,均有各自的最佳适应证,一般适应证,甚至是禁忌证。因此,房颤患者应用抗房颤功能时,选择最佳的预防程序,采用个体化治疗十分重要,上述研究中,特殊功能选用的个体化远远不够,并能影响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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